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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星光入怀,予我深情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窗外的梧桐树又添了一圈年轮,粗糙的树皮上刻满了光阴的痕迹。蝉鸣换了又换,从盛夏正午聒噪得能掀翻屋顶的嘶喊,到初秋午后断断续续的喑哑低吟,再到冬日里蜷缩在枝桠间的彻底沉寂,兜兜转转,又是一个春暖花开。暖风拂过枝头,嫩绿的新叶簌簌作响,阳光透过叶隙洒下来,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洛桑坐在飘窗上,身上披着一条柔软的羊绒披肩。她手里捏着一支炭笔,指尖轻轻拂过画纸,动作轻柔得像是怕惊扰了什么。纸上是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穿着蓝白条纹的背带裤,肉乎乎的小短腿踮得老高,正伸长了胳膊去够桌上那盘草莓蛋糕,脸颊鼓鼓的,眉眼弯弯,唇角的梨涡浅浅,那神态,那眉眼,简直和沈辰如出一辙。

画纸右下角,是一行娟秀的小字,用红色的彩笔写着:念念三岁生辰。

“妈妈!妈妈!”

清脆的童声从楼下的花园里传来,带着奶气的软糯,像一颗甜甜的糖果,瞬间将洛桑飘远的思绪拉了回来。她放下炭笔,拢了拢披肩,快步走到楼梯口往下望。

就看见沈念洛正跌跌撞撞地扑进沈辰怀里,小家伙跑得太急,小皮鞋踩在石板路上发出哒哒的声响,扬起的裙摆像一朵盛开的小蘑菇。他肉乎乎的小手攥着一朵刚摘的小雏菊,嫩黄色的花瓣上还沾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沈辰穿着简单的白色家居服,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线条流畅的手腕,手腕上戴着一块简约的手表。他微微弯腰,稳稳地将儿子抱进怀里,指腹轻轻擦去小家伙嘴角沾着的饼干屑,语气是独属于洛桑和孩子的温柔,带着一丝宠溺:“慢点跑,别摔着。你看你,小脸红扑扑的。”

沈念洛咯咯直笑,小脑袋在沈辰的颈窝里蹭了蹭,然后举起手里的雏菊,小奶音振振有词:“爸爸,送给你!妈妈说,今天我三岁啦,要送漂亮的花给爸爸妈妈。老师说,花是用来表达爱的!”

沈辰低头,在儿子软乎乎的脸颊上亲了一口,那温热的触感让他的心瞬间化成一滩水。他眼底的笑意温柔得能溺出水来,声音低沉悦耳:“谢谢念念。我们念念长大了,都会表达爱了。”

洛桑倚着楼梯扶手,看着眼前的一幕,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阳光洒在父子俩身上,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温馨得像是一幅精心描绘的油画。

转眼间,孩子已经三岁了。

沈念洛长得虎头虎脑,圆圆的脸蛋,挺翘的小鼻子,尤其是那双眼睛,漆黑明亮,像盛满了夏夜的星光,一眨一眨的,透着机灵劲儿。眉眼间,简直就是沈辰的缩小版,每次带他出门,遇见熟人,对方都会笑着说:“这孩子,跟沈辰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他继承了沈辰的颜值,走出去总被人夸是“小帅哥”。小区里的阿姨奶奶们每次见了,都忍不住要捏捏他的脸蛋,塞给他各种各样的小零食;公园里的小姑娘们,也喜欢追着他跑,抢着要和他一起玩滑梯。

他也继承了洛桑的聪明,一岁半就能背出十几首唐诗,口齿清晰,字正腔圆;两岁时就能认出一百多个汉字,还能指着绘本上的图案说出名字;现在更是能捧着绘本,有模有样地念出里面的短句,遇到不认识的字,还会歪着小脑袋问“妈妈,这个字念什么呀”。惹得洛桑时常感叹,这孩子怕是把夫妻俩的优点都占全了,简直是个小天才。

沈辰给孩子取名叫沈念洛。

念洛,念洛。

思念洛桑。

这个名字,是沈辰在孩子出生的那个深夜,握着洛桑的手,一字一句敲定的。彼时洛桑刚经历过生产的阵痛,浑身酸软,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却在听见这个名字时,红了眼眶。她侧过头,看着沈辰布满血丝却满是温柔的眼睛,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暖的,软软的。她知道,这两个字里,藏着沈辰这么多年,从未说出口,却从未停止过的爱意。

沈辰依旧是那个万众瞩目的影帝。

颁奖典礼上,他依旧是最耀眼的那一个。一身高定西装,剪裁得体,衬得他肩宽腰窄,身形挺拔。眉眼深邃,气质卓然,站在舞台中央,仿佛天生就该属于那里。手里捧着沉甸甸的奖杯,台下是山呼海啸的掌声和尖叫,媒体的闪光灯追着他跑,亮得晃眼。娱乐头条的版面总有他的一席之地,粉丝的应援从国内排到国外,声势浩大,应援灯牌拼成的海洋,璀璨得如同星河。

但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拼命地接戏。

曾经的沈辰,为了在娱乐圈站稳脚跟,为了给洛桑一个“拿得出手”的未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天泡在剧组里。他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觉,连着拍几十场打戏,累得靠在墙角就能睡着;可以为了一个几秒钟的镜头,反复琢磨十几个小时,和导演讨论剧本到深夜,直到找到最完美的状态。那时候的他,眼里只有剧本和角色,像一根绷得紧紧的弦,不敢有丝毫松懈,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会被这个圈子淘汰。

现在的他,学会了放慢脚步。

他推掉了很多不必要的工作,那些商业代言,那些综艺邀约,那些剧本平庸却片酬丰厚的戏,他都一一婉拒。经纪人起初还急得跳脚,拿着厚厚的剧本和邀约合同找上门,说他浪费资源,说他不珍惜自己的名气。沈辰却只是淡淡一笑,靠在沙发上,看着窗外正在和念念玩闹的洛桑,语气平静而坚定:“我想多陪陪家人。名气和片酬,哪有她们娘俩重要。”

经纪人看着他眼底的温柔,最终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摇着头离开。

于是,他的日程表上,多了很多“家庭时间”。

每天早上,七点半的闹钟一响,沈辰准点起床。他会轻手轻脚地走进厨房,生怕吵醒还在熟睡的洛桑和念念。系上围裙,给洛桑煮一碗她最爱的小米粥,熬得软糯黏稠,再煎两个溏心蛋,蛋黄流心,香气四溢。然后给念念蒸一份奶香小馒头,配上一小碟草莓酱,都是小家伙爱吃的。

等母子俩洗漱完毕,走到餐厅时,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热气腾腾的早餐,牛奶温得刚刚好,不烫嘴,也不凉。

吃完早餐,他会帮念念穿上小皮鞋,背上印着奥特曼的小书包,牵着他肉乎乎的小手,慢悠悠地往幼儿园走。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父子俩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

路上,念念会叽叽喳喳地跟他讲昨晚做的梦,小嘴巴不停歇:“爸爸,我昨晚梦见自己变成了超级飞侠,带着爸爸妈妈去了太空!太空里有好多星星,我还摘了一颗最大的送给妈妈!”

沈辰会耐心地听着,时不时应和几句,声音温柔:“是吗?那我们念念真厉害。等以后有空,爸爸带你们去看真正的星星。”

小家伙听了,眼睛亮得像星星:“好呀好呀!我要和爸爸妈妈一起去!”

送完念念,他不会直接去公司,而是会回家,陪着洛桑。有时候陪她坐在飘窗上画画,有时候陪她打理阳台上的花草,有时候什么也不做,就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忙碌的身影,心里就觉得无比满足。

洛桑也没有再出去工作。

曾经的她,是业内小有名气的编剧。她写的剧本,情感细腻,逻辑缜密,总能戳中人心最柔软的地方。那部爆火的《长安故梦》,至今还是很多人心中的白月光。那时候的她,一心想着要做出一番成绩,要跟上沈辰的脚步,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洛桑不是依附沈辰的菟丝花,她有自己的价值,有自己的光芒。

可后来,经历了那么多的兜兜转转,生了念念之后,她才慢慢明白,比起那些虚无缥缈的名气,比起那些山呼海啸的赞美,她更想要的,是一份安稳的幸福,是一家人朝夕相伴的温暖。

现在的她,在家里陪着孩子,写写剧本。

她不再追求爆款,不再迎合市场,只是写自己想写的故事。有时候是温馨的家庭日常,写念念的调皮捣蛋,写她和沈辰的小甜蜜;有时候是年少时的青涩爱恋,写那些藏在日记本里的小心思;有时候是关于她和沈辰的,那些未曾说出口的心事,那些错过的时光,那些重逢的喜悦。

写累了,就放下笔,泡一杯花茶,靠在沙发上看看书,或者打理打理阳台上的花草。阳台上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有向日葵,有玫瑰,有满天星,都是她喜欢的。阳光洒在花瓣上,微风拂过,花香四溢,沁人心脾。

日子过得平静而又幸福,像一杯温水,不浓烈,却温润绵长,细细品味,满是甘甜。

这天,是沈念洛的三岁生日。

沈辰一早就忙活开了。天刚蒙蒙亮,他就悄悄起了床,轻手轻脚地走出卧室,生怕吵醒了洛桑和念念。

他提前一周就订好了念念最喜欢的奥特曼主题蛋糕,蛋糕上有一个大大的奥特曼玩偶,还有五颜六色的奶油花朵。又亲自去花店挑选了一大束向日葵和满天星——向日葵是洛桑的最爱,象征着阳光和温暖;满天星是念念说的“星星花”,小家伙说,星星花最漂亮,像天上的星星一样。

家里的客厅被他布置得温馨又童趣。彩色的气球挂满了天花板,红的、蓝的、黄的,还有印着奥特曼图案的,随风轻轻飘动。墙上贴着卡通的生日海报,上面写着“祝念念三岁生日快乐”。茶几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零食和玩具,都是念念平日里喜欢的,有奥特曼手办,有积木,有小汽车,堆得像一座小山。

他还邀请了双方的亲友,还有沈辰的一些好朋友。

洛桑的父母从老家赶了过来,妈妈手里拎着亲手做的长寿面,用保温桶仔细地装着,生怕凉了。爸爸则抱着一个大大的红包,脸上笑得合不拢嘴,一路上念叨着“我的乖外孙三岁了,要好好庆祝庆祝”。

沈辰的父母也来了,老太太穿着一身喜庆的红色衣服,拉着念念的手,左看右看,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我的乖孙孙,长得真俊,越来越像辰辰了”,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锁,非要给念念戴上。老爷子则和洛桑的爸爸坐在沙发上,聊着天,手里捧着一杯热茶,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

沈辰的圈中好友也来了不少。影帝陆哲带着妻子和女儿,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乐高礼盒,笑着说:“这是给念念的礼物,让他好好拼,锻炼锻炼动手能力。”导演张导提着一瓶珍藏多年的红酒,拍着沈辰的肩膀,打趣说:“今天一定要不醉不归,好好庆祝庆祝。”还有沈辰的助理小林,抱着一个超大的毛绒熊,一进门就被念念扑了个满怀,小家伙抱着毛绒熊,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客厅里热闹非凡,大人的谈笑声,孩子的嬉闹声,交织在一起,汇成了一曲最动听的乐章。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照亮了整个屋子,温暖而明亮。

派对上,沈念洛穿着一身小小的西装,白色的衬衫,黑色的小西装裤,脚上踩着一双锃亮的小皮鞋,头发被洛桑梳得整整齐齐,额前还留着一小撮刘海,像个小大人一样,神气极了。

他手里端着一个小小的果汁杯,是沈辰特意为他准备的,杯子上印着奥特曼的图案。小家伙迈着小短腿,挨个走到长辈面前,仰着小脸,奶声奶气地说:“爷爷,干杯!”“奶奶,生日快乐!”

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洛桑的妈妈笑得捂着肚子,说:“我们念念真是个小大人,太可爱了。”

洛桑站在不远处,看着他。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小家伙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他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眼睛里闪烁着快乐的光芒,像一颗小小的太阳,温暖了整个屋子。

洛桑的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眼眶却微微有些湿润。

她想起五年前,她和沈辰分开的那段日子。那时候的她,躲在狭小的出租屋里,看着电视上光芒万丈的沈辰,心如刀割。那时候的他,已经是崭露头角的新人,前途无量。而她,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记者,自卑又敏感,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她以为,他们之间,隔着云泥之别,再也没有可能了。她以为,她这辈子,都只能远远地看着他,看着他成为别人的英雄,看着他站在最高的舞台上,接受所有人的掌声和赞美。

可她没想到,兜兜转转,他还是找到了她。

他还是那个执着的沈辰,不管她逃到哪里,不管她怎么躲,不管她说了多么伤人的话,他都能找到她,然后,紧紧地抓住她的手,再也不松开。他用他的温柔和耐心,一点点融化她心里的坚冰,一点点抚平她心里的伤痕,告诉她,身份差距从来都不是爱情的阻碍,只要两个人相爱,就没有什么能分开他们。

“在想什么?”

低沉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熟悉的薄荷香。洛桑回过神,就看见沈辰已经走到了她的身边,伸出手臂,将她揽进了怀里。他的怀抱温暖而坚实,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像是一座避风港,无论外面有多大的风雨,只要躲进这个怀抱,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洛桑靠在他的胸膛上,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摇摇头,嘴角扬起一抹温柔的笑容:“在想,时间过得真快。”

沈辰低头,看着她眼底的泪光,伸出手指,轻轻拭去,指尖的触感温热而柔软。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感慨,像是在回忆那些逝去的时光:“是啊,时间过得真快。”

快得像一场梦。

从大学时的青涩爱恋,到五年的误会分离,再到重逢后的纠缠拉扯,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有了爱情的结晶。这一路走来,像是一部跌宕起伏的电视剧,有过痛苦,有过心酸,有过眼泪,有过争吵,却也有过太多的甜蜜和温暖。

洛桑想起大学时的图书馆,她和沈辰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洒在他们身上,安静而美好。那时候的沈辰,还不是影帝,只是一个怀揣着演员梦想的少年,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干净又清爽。他会拉着她的手,信誓旦旦地说:“桑桑,等我以后红了,我就娶你。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妻子。”那时候的她,红着脸,心里却甜滋滋的,像是喝了蜜一样。

她想起那次争吵,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她因为自卑和敏感,说了很多伤人的话,她说她配不上他,她说他们之间没有未来。她看着沈辰的眼睛,里面盛满了错愕和受伤,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她却狠下心,转身跑开,任凭他在雨里喊着她的名字,声音嘶哑,她却一步也没有回头。那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见沈辰哭。他站在雨里,任凭冰冷的雨水打在身上,浑身湿透,却还是固执地看着她离开的方向,不肯离去。

她想起重逢的时候,是在一个颁奖典礼的后台。她作为编剧,去给获奖的演员颁奖,而那个演员,就是沈辰。他站在台上,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光芒万丈。他的目光穿过人群,精准地落在她的身上,那目光里,有思念,有委屈,有失而复得的狂喜。下台后,他拦住她,声音颤抖,带着一丝恳求:“桑桑,别走了,好不好?我等了你五年,我真的不能再失去你了。”

她还想起婚礼那天,她穿着洁白的婚纱,挽着父亲的手,一步步走向他。沈辰站在红毯的尽头,穿着笔挺的西装,眼里闪烁着泪光,他看着她,像是看着全世界。他说:“洛桑,我等这一天,等了整整八年。从大学第一次见到你的那天起,我就想娶你了。”

这一路走来,有过太多的不容易。

但更多的,是甜蜜,是幸福,是温暖。

是沈辰在她生病时,衣不解带地照顾她,整夜不睡,守在她的床边,给她喂药,给她擦汗;是沈辰在她写剧本卡壳时,耐心地陪她熬夜,给她出主意,听她倾诉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是沈辰在她偶尔情绪低落时,温柔地抱着她,告诉她“有我在”,然后带她去吃她最喜欢的甜品,哄她开心;是沈辰,把她宠成了一个小公主,让她再也不用自卑,不用敏感,让她知道,她值得被爱,值得拥有最好的一切。

沈辰低头,吻了吻洛桑的额头,唇瓣温热,带着浓浓的爱意。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像是在耳边低语:“桑桑,谢谢你。”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像一道光,照亮了我灰暗的世界。

谢谢你,没有在最艰难的时候,放弃我,而是选择相信我,支持我。

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一个可爱的儿子,给了我所有的温暖和幸福。

谢谢你,让我的人生,充满了阳光,充满了意义。

洛桑靠在他的怀里,鼻子一酸,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滚烫的泪珠顺着脸颊滑落,滴在他的衬衫上,晕开一小片水渍。她抬手,环住他的腰,将脸埋进他的颈窝,声音带着一丝哽咽,却无比坚定:“应该说谢谢的人,是我。”

谢谢你,没有放弃我,没有因为我的自卑和敏感而离开我。

谢谢你,看穿了我所有的伪装,包容我的所有小脾气,耐心地陪着我,一点点走出阴霾。

谢谢你,一直守护着我,像一颗星星,照亮了我灰暗的世界,给了我勇气和力量。

谢谢你,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爱,什么是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感觉。

谢谢你,让我明白,原来身份差距,从来都不是爱情的阻碍。只要两个人相爱,就能跨越一切,走到最后。

周围的喧闹仿佛都消失了,洛桑的耳边,只剩下沈辰沉稳的心跳声。她知道,这一刻,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

派对结束后,亲友们都离开了。陆哲和张导他们临走前,还不忘打趣沈辰,说他现在是“家庭主夫”,彻底成了“妻奴”和“儿奴”。沈辰也不反驳,只是笑着送他们出门,眉眼间的温柔,藏都藏不住。

洛桑收拾着客厅里的残局,将散落的玩具放进收纳箱里,将零食包装袋扔进垃圾桶。沈辰则抱着已经睡着的沈念洛,小家伙玩了一天,累得不行,头靠在沈辰的肩膀上,小嘴微微张着,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嘴角还沾着一点蛋糕的奶油,可爱得紧。

洛桑跟在他的身边,手里拿着一条小毯子,走进了卧室。卧室里的灯光柔和而温暖,墙上挂着她和沈辰的婚纱照,照片里的两人笑得甜蜜而幸福。

沈辰小心翼翼地将沈念洛放在床上,动作轻柔得像是怕惊扰了他的好梦。他帮小家伙脱了小西装,换上柔软的纯棉睡衣,又给他盖好被子,掖好被角。洛桑则蹲在床边,轻轻擦去他嘴角的奶油,指尖划过他细腻的肌肤,眼里满是母爱,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沈念洛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小嘴动了动,嘟囔了一句梦话,声音软糯:“妈妈,爸爸,爱你们……”然后翻了个身,抱着身边的毛绒熊,继续睡了。

洛桑和沈辰相视一笑,眼里满是柔情。

然后,沈辰转过身,握住了洛桑的手。他的掌心温热,带着薄茧,却异常的温暖。他的目光温柔地看着她,轻声说:“桑桑,我们去阳台看看星星。”

洛桑点点头,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走出了卧室。

两人走到阳台,依偎在一起,看着天上的繁星。夜色很美,深蓝色的夜空,像一块巨大的丝绒,缀满了无数颗星星。星星闪烁着,像一双双明亮的眼睛,温柔地注视着大地。月光如水,洒在阳台上,给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朦胧的诗意。

远处的城市,灯火通明。高楼大厦的霓虹闪烁,马路上的车水马龙,构成了一幅繁华的夜景。但这一切,在洛桑和沈辰眼里,都比不上眼前的星光。

沈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项链。项链的链子是银色的,细细的,泛着温润的光泽。吊坠是一个小小的星星,星星的中间,镶嵌着一颗碎钻,在月光下,闪烁着璀璨的光芒,像一颗真正的星星,落在了吊坠上。

“这是我特意为你设计的。”沈辰将项链戴在洛桑的脖子上,指尖轻轻拂过吊坠,动作轻柔而虔诚。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像是在诉说着一个埋藏了很久的秘密,“星光入怀,予我深情。”

洛桑低头,看着脖子上的项链,冰凉的触感贴着肌肤,却让她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眼泪,瞬间掉了下来。

她知道,这句话,是他想对她说的话。

星光入怀,予我深情。

他是她的星光,照亮了她的世界,给了她温暖和勇气;而她,是他的深情,温暖了他的人生,给了他一个家,一个归宿。

她转过身,抱住了沈辰,用力地抱住了他,像是要将自己揉进他的骨血里。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却无比清晰,一字一句,都饱含着浓浓的爱意:“沈辰,我爱你。”

我爱你,爱了整整一个青春,从大学的初见,到现在的相伴,从未改变。

我爱你,爱到愿意放下所有的自卑和敏感,勇敢地走向你,和你一起面对所有的风雨。

我爱你,爱到想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看遍世间所有的风景,直到白发苍苍,直到生命的尽头。

沈辰抱紧了她,下巴抵在她的发顶,声音低沉而沙哑,带着浓浓的爱意和承诺,像是跨越了千山万水,终于找到了归宿:“我也爱你。”

“永远。”

永远有多远?

洛桑不知道。

但她知道,只要有沈辰在身边,每一天,都是永远。

月光洒在两人的身上,温柔而又浪漫。沈念洛在卧室里,发出了甜甜的鼾声。远处的城市,灯火通明。

(结尾)

星光入怀,予我深情。

这世间最美好的爱情,莫过于,兜兜转转,你还在我身边。

这世间最幸福的生活,莫过于,有你,有我,有孩子。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洛桑靠在沈辰的怀里,看着天上的繁星,嘴角扬起一抹幸福的笑容。

她知道,往后余生,皆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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