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火宅说破障总问
火宅说:前番已破烦恼障,如除尘垢显镜体,然镜体虽明,若仍被法执(执着于诸法实有自性)之顽石包裹,终不能照见万法实相——此顽石,便是所知障。《圆觉经》云“一切众生,皆因妄想执着而不能证悟圆觉”,烦恼障是“情执之障”,令众生沉沦苦乐;所知障是“理执之障”,令众生困于名相,二者同为无明枝末,然所知障更隐蔽、更难破,常以“真知”之名行“妄执”之实。
所知障究竟以何体性存在?与烦恼障、业障是同源异流,还是体用相依?其核心“法执”与烦恼障的“我执”如何相互滋养?众生读经学法,为何反而易生“所知越多,障碍越重”之困?破障之法,顿渐二途如何适配器?在家修行者身处五欲六尘,如何在常中察觉并破除所知障?又如何避开“以执破执”的误区?
今愿再问十四端,求君详解破所知障之深义,贯通《大圆广觉经》与《圆觉经》之真谛,结合《成唯识论》《楞严经》《金刚经》《维摩诘经》等诸经义理,明“所知非真知,离执方显觉”之妙,令众生知所知障可破、圆觉可期,于火宅中得离执之径,向真智迈进一步。
一问:所知障之“所知”,究竟何指?与烦恼障、业障是同源异流,还是体用相依?
危房说:善哉此问!所知障者,《成唯识论》明确定义:“所知障者,谓执法见及法爱等,蔽覆真性,障碍菩提(究竟觉悟)。” 此“所知”非指世间知识、技能之知,乃是“遍计所执之知”(以虚妄分别为真实的认知)——众生因无明未净,于依他起性(诸法由因缘相互依存而生的体性)上妄起遍计,将名言概念、修行见解、善恶标准等执为实有自性,遮蔽圆成实性(诸法圆满成就的真实体性,即圆觉自性)。
所知障与烦恼障、业障,是“同源异流,体用相依”之关系:三者同以无明(迷惑不觉的本心念)为源,烦恼障是“情执之流”(执着于自我情绪与苦乐),所知障是“理执之流”(执着于诸法名相与道理),业障是“果报之流”(二者造作所生的业力障碍);体用之上,所知障为“里障”,烦恼障为“表障”,业障为“果障”——所知障是烦恼障生起的“助缘”,烦恼障是所知障显现的“载体”,二者共同造作业障,又因业障而更增无明,形成“无明→二执→二障→业力→无明”的循环。
如众生因所知障执着“财富是恒常快乐之源”(法执),便生起烦恼障的贪毒(我执),为求财富造作偷盗、欺诈之业(业障);业障现前(如财富流失),又令众生更增“需积累更多财富”的所知障与“失去财富”的烦恼障,三者相互缠缚,令众生沉沦危火。《大圆广觉经》云:“烦恼障如薪,所知障如火,业障如焰;薪燃则火起,火盛则焰炽,三者同源,缺一不可,同灭方显圆觉。”
故三者非孤立存在,而是同源异流、体用相依:破所知障,便能断烦恼障之、净业障之果;如拆危房,先除地基之白蚁(所知障),方能令墙体(烦恼障)稳固、风雨(业障)不侵。
二问:所知障的核心是“法执”,其与烦恼障的“我执”如何相互滋养?为何说“我执破而法执存,仍不能证圆觉”?
危房说:法执与我执,是“二执同源,相互滋养”——我执是“执着于自我实有”(人我执),法执是“执着于诸法实有”(法我执),二者同以无明为,我执为“表”,法执为“里”,我执生则法执显,法执存则我执固,相互支撑,令障碍深重。
《大乘起信论》云“无明风动,妄有生灭”,无明妄动先起我执——众生于五蕴聚合之幻身上妄立“实我”,生起“我喜、我怒、我贪、我惧”的情绪执着(烦恼障);因我执生起,便自然于“我所接触之诸法”上妄立“实有”,生起“此法是好、此法是坏、此法为我所有”的认知执着(所知障)。如众生因我执生起“我需快乐”的需求,便法执“财富能带来快乐”“情爱能带来快乐”,令贪毒更增;反之,法执又滋养我执——执着“财富实有”,便更强化“我需拥有财富”的自我认知,令我执更固。
《圆觉经》云“法执不除,我执难断;二执俱灭,方见真如”,为何“我执破而法执存,仍不能证圆觉”?因我执是“粗执”,法执是“细执”,我执破仅能断烦恼障之粗重表现(如明显的贪嗔痴),然法执仍会遮蔽圆觉自性,令众生困于“小乘涅槃”,不能证得究竟菩提。如阿罗汉断尽我执,烦恼障破,却仍有“涅槃实有”的法执,执着“我已证阿罗汉果”“我离生死”,便不能入大乘菩萨道,度化众生,故非究竟圆觉。
《大圆广觉经》进一步阐释:“我执如外墙之朽,法执如地基之空;外墙修而地基空,危房仍有倾颓之险;我执破而法执存,圆觉仍有遮蔽之障。” 唯有二执俱破,烦恼障与所知障同灭,方能令圆觉自性完全显发,证得究竟觉悟。
三问:所知障有哪些具体表现?为何“读经越多、知见越广,反而可能障碍越重”?
危房说:所知障的表现如恒河沙数,核心不离“执名相、执见解、执法门、执阶段”,总摄为六大类,人人皆能对照察觉;而“读经越多、知见越广,障碍越重”,源在于“以知为执,而非以知为悟”——知识本是方便工具,若执为实有真理,便成障碍。
所知障的六大具体表现:
1. 执名相为实有:将语言文字、概念定义当作事物本身。如执“佛”为金光闪闪的外在形象,不知“佛者,觉也”是自性本具;执“空”为断灭无有,否定因果善恶,不知“空是无自性空,非断灭空”;执“涅槃”为远离三界的另一个世界,不知“涅槃是烦恼断尽、执着破除后的自然显现”。《金刚经》云“所言法相者,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名相是指月之指,旨在令众生见月(圆觉),而非执指为月。
2. 执法门为究竟:将某一种修行方法当作唯一正道。如执“念佛是唯一法门”,轻视禅修、持戒;执“禅定是最高修行”,排斥净土;执“读经方能开悟”,否定实修。《法华经》“三车喻”早明此理:羊车、鹿车、牛车皆是方便,旨在令众生出离火宅,非有高下之分,法门如药,对症即可,执一药为万病良方,便是所知障。
3. 执阶段为实有:将修行阶段、果位当作固定不变的牢笼。如执“必须依次第修资粮道、加行道,不可逾越”,生懈怠心;执“我已证观行即佛,比你这个名字即佛高明”,生慢心。《华严经》云“一念普观无量劫,无去无来亦无住”,修行本无时空、阶段之限,阶段是方便划分,非实有自性,执着阶段,便是被分别心束缚。
4. 执空有二边:或执“一切皆空,无因果、无善恶”(顽空),放纵身心;或执“诸法实有,佛、法、僧皆是恒常”(实有),固守名相。《心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有不二——空是无自性空,有是因缘有,执二边皆是所知障,如人居危房,执空者认为“宅本虚妄,无需修缮”,执有者认为“宅实有坚固,无需加固”,皆令宅倾颓。
5. 执智愚为别:智者执“我智慧高深,他人愚钝”,轻视异见;愚者执“我悟性低下,不能开悟”,自卑自弃。《大圆广觉经》云“自性圆觉,无智无愚,智愚是因缘所生,非自性本有”,智慧只是离执深浅的表现,与知识多少无关,愚者若能不执,反而比执着的智者更易见真如。
6. 执经验为真知:将自身修行经验、生活阅历执为绝对真理。如禅修时见过光明,便执“见光明才是开悟”;经历过苦难悟得一点道理,便执“唯有苦难方能觉悟”。经验是因缘聚合的暂时显现,如梦幻泡影,执着经验,便会被其束缚,不能进步。
为何“读经越多、知见越广,障碍越重”?
因众生读经若“执文字为实义,执见解为真理”,便将知识转化为法执——读经越多,法执越重,所知障越深厚。如有人博览群经,却执着于文字考据、概念辨析,争论“阿赖耶识是第八识还是第九识”,却不悟“阿赖耶识”只是方便假名,旨在说明“业力种子的储藏”;有人熟记诸经义理,却执着“我已懂佛法,他人皆不懂”,生起慢心,反而比不读经、心无执着的人更难觉悟。
《大圆广觉经》云“知识如双刃剑,用之破执则为智,用之立执则为障”,读经的核心是“借经悟义,以义破执”,而非“记经囤知,以知为执”。如六祖惠能大师不识字,却能一闻“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便顿悟,正是因无文字之执,能直悟经中实义;而诸多饱学高僧,若执文字为实,反而困于所知障,不能证悟。
四问:所知障的源是“本无明”,其与烦恼障的“枝末无明”有何区别?如何从源上破除?
危房说:所知障的源是“本无明”(微细无明),烦恼障的源是“枝末无明”(粗重无明),二者同为无明,却有层次深浅、作用对象之异,破除之法亦有侧重。
本无明与枝末无明的三大区别:
1. 层次深浅不同:枝末无明是“粗重无明”,是对五欲六尘、苦乐感受的迷惑,表现为明显的贪嗔痴等情绪执着,如黑暗中的浓烟,遮蔽心性,令众生沉沦烦恼;本无明是“微细无明”,是对圆觉自性、诸法实相的迷惑,表现为深层的认知执着(法执),如黑暗中的薄雾,遮蔽真如,令众生困于名相,虽断烦恼,仍不能觉悟。
2. 作用对象不同:枝末无明作用于“五欲六尘、自我情绪”,引发我执(执着于自我实有),形成烦恼障;本无明作用于“名言概念、诸法名相”,引发法执(执着于诸法实有),形成所知障。如枝末无明令众生贪着色身之乐(我执),本无明令众生执着“色身实有”(法执),二者相互作用,令障碍深重。
3. 破除难度不同:枝末无明易破,可通过持戒、忍辱、布施等行持,远离五欲六尘,断灭贪嗔痴,逐步破除;本无明难破,需通过观照实相、转识成智,打破认知框架,否定“所知为真”,方能逐步净除。如《大圆广觉经》云“枝末无明如薪,可一把火烧尽;本无明如金刚石,需以智慧之锤慢慢凿开”。
从源上破除本无明(所知障)的核心方法:
本无明的核心是“对圆觉自性的微细迷惑”,破除之法在于“转识成智”——将分别执着的意识(第六识)、恒审思量的末那识(第七识),转化为清净无碍的妙观察智、平等性智,令圆觉自性自然显现。具体有三:
1. 修“三自性观”,遣除遍计所执:三自性即遍计所执性(虚妄执着的实有认知)、依他起性(因缘聚合的体性)、圆成实性(圆满成就的真如自性)。修行者需观照“遍计所执性虚妄,依他起性缘起,圆成实性真如”——于诸法上不起遍计执着,了知一切名相、见解、法门皆是因缘聚合的方便假名,无实有自性,进而证得圆成实性。如观“佛”是遍计所执的名相,“觉悟之性”是依他起的缘起,“圆觉自性”是圆成实的真如,遣除对“佛”之名相的执着,便见真如。
2. 修“三无性观”,破除法执本:三无性即相无性(诸法之相无实有自性)、生无性(诸法之生无实有自性)、胜义无性(诸法之胜义谛无实有自性),是对三自性的进一步深化。观相无性,破执名相为实;观生无性,破执因缘生起为实;观胜义无性,破执真如自性为实(避免新的法执)。《成唯识论》云“三无性者,是依三自性立,旨在破执,非谓实有三无性”,修此观可从源上破除本无明,令法执无有生起之缘。
3. 依“圆觉妙心”,离言绝相:本无明的本质是“对圆觉自性的言语分别”,众生因言语概念而迷惑,认为“圆觉是某种境界、某种道理”,便生法执。破除之法在于“离言绝相”,不执着于任何关于圆觉的言语、概念、见解,直接体认“圆觉自性本自清净、不生不灭、不增不减”,如《维摩诘经》中维摩诘菩萨“默然无言”,便是离言绝相破本无明的典范——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方能直证圆觉。
五问:所知障与危火幻境是“境由心生”,还是“心随境转”?如何以圆觉之照,同时破幻境与所知障?
危房说:所知障与危火幻境,是“境由心生,心随境转,心境不二”——所知障是“心生境”之因,危火幻境是“境生心”之果;心生则境显,境显则心执,二者相互作用,令众生沉沦。
《大乘起信论》云“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众生因本无明生起法执(所知障),便变现出危火幻境(如执着“财富实有”便变现“追求财富的险相”,执着“法门唯一”便变现“排斥异法的险相”);危火幻境现前,又反过来滋养法执(如追求财富的险相令“财富实有”的法执更固,排斥异法的险相令“法门唯一”的法执更深),形成“心→境→心”的循环。
以圆觉之照同时破幻境与所知障的核心,在于“转心转境”——不执幻境为实,不执所知为真,于境中离境,于知中离知,令心境不二,圆觉显现。具体有三:
1. 观境虚妄,破幻境之执:以圆觉之照观照危火幻境,知一切幻境皆是因缘聚合的幻相,无实有自性,如镜中花、水中月,看似实有,实则虚妄。如面对“追求财富的险相”,观照“财富是五蕴聚合的幻相,追求财富的执念是所知障的显现,二者皆无实有自性”,不贪着、不抗拒,幻境便不能缠缚;面对“排斥异法的险相”,观照“法门是方便假名,排斥异法的执念是法执的显现,二者皆无实有自性”,不分别、不执着,幻境便自然消陨。
2. 观知非真,破所知之障:以圆觉之照观照所知障,知一切名言概念、见解法门皆是方便假名,非实有真知,如指月之指,旨在令众生见月,而非执指为月。如读经时观照“经文是言语文字,经义是方便指引,非实有自性的真理”,不执文字为实,不执经义为真,便能借经悟义,而非困于所知;修行时观照“法门是修行工具,非实有自性的正道”,不执法门为唯一,不执修行阶段为实,便能借法破执,而非困于所知。
3. 心境不二,显圆觉之体:观照“幻境与所知障,同是圆觉自性的显现”,幻境非异于圆觉,所知障非异于圆觉,如波浪与海水,波浪非异于海水,海水非异于波浪——幻境是圆觉之幻相,所知障是圆觉之执着,离幻即觉,离执即显。《大圆广觉经》云“幻境即圆觉,所知即真如;于幻境中见圆觉,于所知中离执着,心境不二,便是真悟”。如佛陀成道前,天魔波旬遣魔女诱惑、魔军恐吓(危火幻境),佛陀观幻境为圆觉之幻相,观“魔”之名相为所知之执,不执不拒,圆觉之照自然显现,二魔便束手无策。
六问:破所知障有顿渐二途,如何适配不同器?利者的“顿悟离执”与钝者的“渐修离执”具体如何实?
危房说:破所知障的顿渐二途,如登山之捷径与缓坡,适配不同器,无有高下,核心皆在“离执”——利者可一念顿悟,钝者需渐修渐离,然其归处皆是“破法执、显圆觉”。
(一)顿悟法门:利者的“一念离执”
顿悟法门的核心是“直指人心,见性破障”,无需繁琐仪轨,只需一念觉悟“法执本空,所知非真”,便令所知障当下破尽。《圆觉经》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便是顿悟的核心——利众生(善深厚、无明轻微、能直悟实相者)遇善知识点化,便能一念之间破除一切法执,于危火幻境中当下见圆觉自性。
顿悟法门的实要点:
1. 直悟自性本空:不执着于任何理论、方法、名相,直接体认“圆觉自性本自清净、无有自性、无有分别”,如六祖惠能大师一闻“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便顿悟“一切万法,不离自性”,当下破尽我法二执,便是此理。实时,可于常中一念反观:“我所执着的名相、见解、法门,皆是心识变现的幻相,无实有自性”,一念觉悟,便令所知障当下破尽。
2. 离言绝相:不执着于任何语言文字、概念定义,知一切言说皆是方便,如指月之指,见月忘指。《维摩诘经》中维摩诘菩萨默然无言,便是离言绝相的顿悟之境——面对“如何入不二法门”的提问,诸菩萨皆以言语阐释,唯有维摩诘默然,因言语本身便是所知障,离言方能直证。利者实时,可于读经、修行、与人交流时,随时提起“离言绝相”的正念,不执着于言语的表面意思,直悟言外之旨。
3. 不执顿悟之相:顿悟后不执着于“我已顿悟”“我破所知障了”,若生此执,便是新的法执,需知“顿悟亦是幻相,无有能悟之我,亦无所悟之障”。《金刚经》云“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亦无有法名“顿悟”“破所知障”,利者需保持“无住”之心,顿悟后仍随缘修行,不执任何一相,方能究竟破障。
(二)渐修法门:钝者的“次第离执”
渐修法门的核心是“以行促悟,以悟导行”,通过持戒、观照、行善等次第修行,逐步破除法执,如《楞严经》所倡“二十五圆通”,便是渐修的殊胜法门。钝众生(无明深厚、执着深重、不能直悟实相者)需借这些方便法门,逐步积累善、增长智慧,令法执渐次消亡。
渐修法门的实步骤(五步进阶):
1. 持戒净心,远离粗重所知障:受持五戒(不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远离能引发粗重所知障的境缘(如邪教邪说、执着名相的典籍、争论不休的群体),令身口意不造恶业,心渐清净,为破障打下基础。《大圆广觉经》云“持戒如守门,禁止粗重执着入内,令心不被污染”。
2. 观照名相,破文字执着:修“名相观”,观一切名相皆是假名,无有实义——观“佛”非实有形象,是觉悟之性;观“法”非实有自性,是离执之行;观“空”“有”非实有对立,是方便之语。如读经时,每遇一个概念,便观其“无实有自性”,逐步破除对文字的执着。
3. 观照法门,破分别执着:修“法门观”,观一切法门皆是方便,无有高下——念佛时不执“念佛是唯一”,禅修时不执“禅修是最高”,明白“法门如药,对症即可”。如尝试不同的修行方法,不排斥任何一种,也不执着于任何一种,在实践中体会“法门无实,唯在离执”。
4. 观照三自性,破遍计执着:修“三自性观”,观遍计所执性虚妄,依他起性缘起,圆成实性真如——于诸法上不起遍计执着,了知一切法皆是因缘聚合,无实有自性,逐步证得圆成实性。这是渐修法门的核心,能从源上破除本无明。
5. 行善利他,净除残余执着:广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在利他之行中不执“能施、所施、受施”,不执“我在行善”“我在度生”,净除残余的所知障。《大圆广觉经》云“利他之行,如打磨宝珠,令圆觉真智更显光明;不执利他之相,如宝珠无垢,令所知障彻底净除”。
(三)顿渐圆融:器无定,可转可进
器并非天生固定,钝者若能坚持渐修,积累善、破除执着,器会逐渐变得锐利,终有一能顿悟;利者若放纵懈怠、执着所知,也会退转成钝。《大圆广觉经》云“顿悟如种子,渐修如灌溉;种子虽好,无灌溉则不能生长;灌溉虽勤,无种子则不能结果”,顿渐双运,方是破所知障的正途。
七问:破所知障的通用法门是什么?“止观双运”与“三自性观”如何结合实?
危房说:无论利、钝,破所知障的通用法门皆是“止观双运”——止息妄念,观照实相;而“三自性观”是观照的核心内容,二者结合,便是“以止息妄念为基,以观照三自性为要”,适配一切器,常可随时实。
(一)通用法门:止观双运的核心要义
“止”是“止息分别妄念”,令心安定,不随所知障的分别执着流转;“观”是“观照实相”,令智显现,破除法执。二者相辅相成:止息妄念,方能生起观照;观照实相,方能彻底止息妄念。如开车,“止”是稳住方向盘,“观”是看清路况,二者缺一不可。
“止”的实方法(3种常可练):
1. 数息观:找一安静处坐下,专注于呼吸的出入,吸气时默数“1”,呼气时默数“2”,数到10再从头数起。过程中若心散乱,想到“这个方法有用吗”“我是不是数错了”(所知障的分别妄念),不用自责,只需轻轻将注意力拉回到呼吸上即可。每天练10-15分钟,能快速止息分别妄念,令心安定。
2. 念佛止心:选择一尊佛号(如“阿弥陀佛”“释迦牟尼佛”),在行住坐卧中轻声或默念佛号,专注于佛号的音声,不分别佛号的意义,不执着“我在念佛”“有没有感应”。如走路时念佛,专注于脚步与佛号的配合;吃饭时念佛,专注于饭菜的味道与佛号的音声,能快速收摄六,止息妄念。
3. 持咒止心:选择一个简单的咒语(如“唵嘛呢叭咪吽”),专注于咒语的发音,不执着咒语的含义,只是机械地持诵,让咒语的音声占据整个意识,不生其他分别念头。持咒的关键是“专注”而非“数量”,哪怕每天只持10分钟,只要心无散乱,也能达到止息妄念的效果。
“观”的核心内容:三自性观的实
“观”的核心是“观照三自性”,遣除遍计所执,识依他起,证圆成实,具体可分三步,常可随时练习:
1. 观遍计所执性虚妄:看到任何名相、见解、法门,都观其“无实有自性”。如看到“桌子”,观“桌子由木材、钉子、工匠等因缘聚合而成,无有‘实有桌子’的自性,只是方便假名”;听到“佛”,观“佛是觉悟之性,无固定形象,只是方便假名,不执形象为实”。
2. 观依他起性缘起:看到任何事物的生起、发展、消亡,都观其“因缘聚合,无实有生灭”。如看到花开,观“花由种子、阳光、水分、土壤等因缘聚合而生,无实有‘生’;花谢是因缘离散,无实有‘灭’”;看到他人修行有成就,观“其成就由善、精进、因缘等聚合而成,无实有‘成就’的自性”。
3. 观圆成实性真如:在观照前两步的基础上,体认“圆觉自性本自清净、不生不灭”,一切虚妄的名相、缘起的事物,皆是圆觉自性的显现,离妄即觉,离相即真。如观照“财富是虚妄名相,追求财富是缘起行为”,进而体认“能观照的我、所观照的财富,皆是圆觉自性的显现”,当下便见真如。
(二)止观双运与三自性观的结合实(3个常场景):
1. 读经时:止——专注于经文的音声或文字,不生散乱;观——每读一句经文,便观其“遍计所执的名相虚妄,依他起的因缘缘起,圆成实的真如显现”。如读《金刚经》“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止——专注于这句话;观——“无所住”是遍计所执的名相,“心无执着”是依他起的缘起,“圆觉自性”是圆成实的真如,不执文字为实,直悟其义。
2. 与人争论时:止——先深呼吸,止息愤怒的情绪和分别的念头;观——观争论的对象、事情皆是因缘聚合的幻相(依他起),争论的观点是遍计所执的名相(虚妄),能争论的我、所争论的法,皆是圆觉自性的显现(圆成实),不执“我对他错”,争论自会平息。
3. 工作中遇到不同意见时:止——专注于工作任务本身,不生“我的方法才对”的分别;观——观自己的方法是遍计所执的见解(虚妄),他人的意见是依他起的因缘(缘起),工作的本质是圆觉自性的显现(圆成实),不执己见,虚心倾听,便能在协作中破执。
八问:《楞严经》“二十五圆通”中,哪些法门最契合破所知障?如何结合所知障的核心表现针对性实?
危房说:《楞严经》“二十五圆通”,皆是破障证觉之法门,其中“观世音菩萨耳圆通”“文殊师利菩萨法界体性圆通”“普贤菩萨旋陀罗尼圆通”最契合破所知障——三者分别对应“破名相执”“破法界执”“破阶段执”,能针对性破除所知障的核心表现,实简便,适配不同器。
(一)观世音菩萨耳圆通:破名相执
此法门以“闻性”为修持核心,契合破“执名相为实有”的所知障。《楞严经》云“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耳能闻万法之声,名相多由声音传递(如语言、文字的读音),故通过耳圆通,可直接破除对名相的执着。
针对性实(破名相执):
1. 观闻性常住,不执声尘名相:于常中,专注于“能闻之性”(而非所闻之声)——无论闻悦耳之音(如赞美、妙乐)还是刺耳之音(如指责、噪音),皆不执着于声音的内容、意义(名相),只观照“能闻此声的自性”:此能闻之性,不随声音生灭,不被名相束缚,如虚空般清净自在。
2. 闻语言文字,不执其义为实:与人交流或读经时,闻他人之言、经文之语,不执着于语言文字的表面意义(名相),只悟其背后的实义(离执)。如有人说“你修行不对”,不执着“不对”这个名相,不生嗔恨,只观照“他的观点是因缘所生的方便,非实有自性的真理”;读经时闻“空”“有”等名相,不执着其字面意义,只悟“无自性”的实义。
3. 以闻性破妄,显圆觉真如:若生起对名相的执着(如执“佛”为实有形象、执“涅槃”为实有境界),即刻提起耳圆通的观照:“能执名相的我、所执的名相,皆是闻性所显的幻相,闻性本身无有执着,圆觉真如便是闻性的本体”,令名相执自然破除。
(二)文殊师利菩萨法界体性圆通:破法界执
此法门以“法界体性”为修持核心,契合破“执空有二边、执智愚为别”的所知障。《楞严经》云“法界体性,无有分别,无空无有,无智无愚,唯有真如”,法界体性便是圆觉自性,修此法门能令众生悟“法界不二”,破除一切分别执着。
针对性实(破法界执):
1. 观法界不二,破空有二边执:观照“空”与“有”并非对立,空是无自性空,有是因缘有,二者同属法界体性的显现。如观“财富是空”(无实有自性),同时观“财富是有”(因缘聚合的显现),不执空、不执有,便破顽空与实有之执;观“烦恼是空”(无实有自性),同时观“烦恼是有”(因缘聚合的显现),不排斥烦恼、不执着烦恼,便破“烦恼需断灭”的执。
2. 观智愚不二,破智愚分别执:观照“智慧”与“愚钝”并非对立,皆是法界体性的因缘显现,无实有自性。如看到智慧高深的人,观“其智慧是因缘所生,无实有自性,不执‘他比我强’”;看到愚钝的人,观“其愚钝是因缘所生,无实有自性,不执‘我比他强’”,平等对待一切众生,破除智愚分别执。
3. 体认法界体性,显圆觉真如:于常中,随时体认“法界体性即是圆觉自性”,一切分别执着(空有、智愚、净秽)皆是妄念,法界体性本自清净、无有分别。如遇到顺境不贪、遇到逆境不嗔,因顺境逆境皆是法界体性的显现,无实有自性,不执便无缚。
(三)普贤菩萨旋陀罗尼圆通:破阶段执
此法门以“旋陀罗尼”(总持一切法,无有阶段次第)为修持核心,契合破“执修行阶段、执果位为实有”的所知障。《楞严经》云“旋陀罗尼,总持一切法,无有渐次,一念圆成”,修此法门能令众生悟“修行无固定阶段,圆觉即在当下”,破除对阶段、果位的执着。
针对性实(破阶段执):
1. 观修行无阶,破次第执:不执着于“资粮道、加行道、见道”等阶段划分,观照“修行是离执的过程,无固定次第,一念离执便是觉悟”。如初学者不必执着“我在资粮道,需多久才能到加行道”,只需专注于当下的观照、当下的离执,阶段自然超越;已有所成就者,不执着“我已到某阶段、某果位”,只需持续离执,圆觉自然显现。
2. 观果位非实,破果报执:不执着于“阿罗汉、菩萨、佛”等果位,观照“果位是方便假名,非实有自性,离执便是果,觉悟便是佛”。如不执着“我要证阿罗汉果”“我要成佛”,只执着于“当下离执”,果位自然成就;证得某果位后,不执着“我已证果”,知果位是因缘聚合的显现,无实有自性,方能避免新的法执。
3. 以旋陀罗尼总持,显圆觉真如:旋陀罗尼的核心是“总持一切法,无有分别”,修行者可于常中观照“一切法门、一切阶段、一切果位,皆归圆觉自性,无有分别”,不执任何一法为实,不执任何一阶为定,便能于当下显发圆觉真如。
九问:在家修行者身处五欲六尘,需工作、照顾家庭,如何在常琐事中实破所知障?
危房说:在家修行者身处五欲六尘,看似障碍重重,实则是破所知障的最佳道场——常琐事中的每一次分别、每一次执着(如工作中的意见分歧、家庭中的观念冲突、生活中的得失计较),都是破障的契机。关键在于“境中练心,事上离执”,将观照融入工作、家庭、与人相处的每一个场景,在琐事中逐步破除所知障。
(一)工作中破障:不执见解、不执成败
工作中最易生起所知障,如执着“我的方法是对的”“必须成功”“我比同事强”,可从三个方面实:
1. 沟通时不执己见,破法门执:与同事、客户讨论方案时,不执着“我的观点是唯一正确的”,不急于反驳异见。如他人提出不同意见,先观照“我的方案是遍计所执的见解,他人的意见是依他起的因缘,二者皆是方便,非实有自性”,虚心倾听,取长补短。哪怕最终采纳了你的方案,也不执“我赢了”,知方案的选择是因缘聚合,而非“我”的胜利。
2. 做事时不执成败,破果报执:完成工作任务时,不执着“必须成功”“必须得到认可”。如成功,观照“成功是团队协作、因缘聚合的结果,无实有‘我’的功劳”,不生慢心;失败,观照“失败是因缘不具足,无实有‘我’的过错”,不生嗔恨,只需总结经验,继续前行。
3. 晋升时不执得失,破名利执:得到晋升、奖金,不执“我得到了”“我比别人强”,知名利是因缘生灭的幻相,如梦幻泡影;未得到机会,不执“我失去了”“领导不公”,知得失是因缘聚合,无需抱怨,随缘即可。
(二)家庭中破障:不执亲疏、不执对错
家庭是最易生起执着的地方,如执着“家人必须听我的”“我为家庭付出了很多,应该得到回报”“家人应该理解我”,可从三个方面实:
1. 对待家人不执“我所”,破占有执:不执着“这是我的父母”“这是我的孩子”“这是我的伴侣”,知家人关系是因缘聚合的暂时显现,无实有自性。如孝顺父母,不执“我在尽孝”“父母应该回报我”,只是自然流露感恩之心;照顾孩子,不执“孩子是我的私有物”“孩子应该听从我”,只是尽到养育之责,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
2. 相处时不执对错,破分别执:与家人发生矛盾时,不执着“我是对的,你是错的”。如伴侣的生活习惯与你不同,不强行改变,观照“习惯是因缘所生,无实有对错,尊重即可”;父母的观念陈旧,不反驳指责,观照“观念是时代的产物,无实有自性,包容即可”。矛盾的源往往是“执着对错”,放下执着,矛盾自会化解。
3. 付出时不执回报,破功利执:为家庭付出时,不执着“我付出了很多,应该得到回报”。如做家务、赚钱养家,不抱怨“我太累了,你们都不理解我”,知付出是因缘聚合的责任,无实有“付出”与“回报”的自性,只是自然而为。
(三)生活中破障:不执顺逆、不执美丑
常生活中的顺境逆境、美丑差别,皆是破所知障的契机,可从两个方面实:
1. 遇顺境不贪,遇逆境不嗔,破苦乐执:得到财富、赞誉等顺境,不执“这是实有的快乐”,观照“顺境是因缘聚合的幻相,无实有自性,不贪着、不沉迷”;遭遇疾病、贫困等逆境,不执“这是实有的痛苦”,观照“逆境是因缘聚合的幻相,无实有自性,不嗔恨、不抗拒”。如《大圆广觉经》云“顺境如露,逆境如电,皆无自性,执之则苦,离之则乐”。
2. 见美不执,见丑不恶,破分别执:看到美丽的事物、帅气的人,不执“美是实有”,观照“美是因缘聚合的幻相,无实有自性,不贪着”;看到丑陋的事物、笨拙的人,不执“丑是实有”,观照“丑是因缘聚合的幻相,无实有自性,不厌恶”。如看到他人的缺点,不指责、不排斥,观照“缺点是因缘所生,无实有自性,包容即可”。
十问:破所知障时,常见的误区有哪些?如何避开“以执破执”的陷阱?
危房说:破所知障的过程中,最易陷入“以执破执”的误区——用新的法执去破除旧的法执,看似破了障,实则新增了障碍,很多修行者都因此走了弯路。常见的误区有四个,每个误区都有明确的避开方法:
(一)误区一:执着“空”为实有,陷入顽空
表现:有人闻“一切皆空”,便执着于“空”为实有,否定因果、善恶、修行,说“既然一切皆空,何必持戒、何必行善”,放纵身心造作恶业,认为这就是“破所知障”。
避开方法:明悟“空是无自性空,非断灭空”。空不否定因果、善恶、修行的缘起作用,只是否定其实有自性。比如“人”是空(无实有“人”的自性),但人的业力和果报是真实不虚的;“行善”是空(无实有“行善”的自性),但行善的福报和离执的效果是真实不虚的。《大圆广觉经》云“空如虚空,虽无自性,能容万物;因果、善恶、修行如万物,虽有显现,无有自性。不执空,不执有,空有不二,方是破障之要”。
(二)误区二:执着“破障”为实有,生起法执
表现:有人执着于“我在破所知障”“我已破了很多所知障”,生起新的法执,比如向别人炫耀“我已经不执名相了”“我早就破了法门执”,反而陷入新的所知障。
避开方法:明悟“破障亦是缘起幻相,无有能破之我、所破之障”。比如破除了“法门执”,不执着“我破了法门执”;明白了“名相空”,不执着“我懂了名相空的道理”。《金刚经》云“实无有法可名阿罗汉”,亦无有法可名“破所知障”,修行者只需“随缘观照,不执不拒”,所知障生时观其空,所知障灭时亦不执着,便无新障生起。
(三)误区三:执着“顿悟”为捷径,轻视渐修
表现:有人听说“顿悟能瞬间破障”,便执着于“顿悟是唯一捷径”,轻视持戒、行善、观照等渐修方法,说“我要等顿悟,不用做这些琐事”,结果一事无成,反而生起傲慢心和懈怠心。
避开方法:明悟“顿悟是理悟,渐修是事修”,理悟之后需事修巩固,否则便是“口头禅”,不能究竟破障。比如六祖惠能大师顿悟后,仍在猎人队中隐修十五年,净除习气,才开始弘法;若他顿悟后便执着“我已开悟,无需修行”,便不能成就后来的功德。《大圆广觉经》云“顿悟如种子,渐修如灌溉;种子虽好,无灌溉则不能生长;灌溉虽勤,无种子则不能结果”,顿渐双运,方是正途。
(四)误区四:执着“无执”为执,刻意压制
表现:有人明白“要无执”后,便执着于“我必须无执”,刻意压制自己的任何想法和分别,比如看到喜欢的东西,强行告诉自己“这是虚妄的,我不能执着”,结果内心压抑,反而更执着;有人遇到不顺心的事,强行忍耐,说“我无执,不生气”,结果情绪积累,终有一爆发。
避开方法:明悟“无执是自然不执,而非刻意压制”。无执不是“没有念头”“没有分别”,而是“念头生起不执着,分别生起不跟随”。比如看到喜欢的东西,心生欢喜,不执着“我要得到它”,欢喜自然会消失;遇到不顺心的事,心生愤怒,不执着“我被冒犯了”,不跟随愤怒造作(如发脾气、指责别人),愤怒自然会平息。《大圆广觉经》云“无执如流水,念头如落叶,流水不拒落叶,落叶不滞流水,自然自在,方是真无执”。
十一问:如何区分“真破所知障”与“只是懂了道理”?很多人觉得自己懂了“法空”,但遇到事还是会执着,这是为什么?
危房说:“真破所知障”与“只是懂了道理”,本质区别在于“心是否真的离执”——前者是“事上能离执”,后者是“理上能理解”,如同有人懂了“游泳的道理”,但没下水实践,仍不会游泳;有人不仅懂道理,还下水练习,最终能自在游泳,这便是二者的区别。
(一)区分“真破所知障”与“只是懂了道理”的四个标准
1. 对境是否动心:懂道理的人,遇到能引发法执的境缘(如别人否定自己的修行方法、争论名相、执着阶段),虽然嘴上说“我不执着”,但内心会生气、焦虑、不服,情绪会被境缘牵引;真破所知障的人,遇到同样的境缘,内心不动不摇,不生气、不焦虑、不不服,只是如实观照境缘的生灭,不执不拒。比如有人否定你的修行方法,懂道理的人会反驳“你不懂,我的方法是对的”,心生嗔恨;真破所知障的人会淡然一笑,不执着“我的方法是对的”,也不执着“他否定我”,内心毫无波澜。
2. 是否反复无常:懂道理的人,往往“时而明白,时而糊涂”,独处时能想起“法空”的道理,觉得自己不执着,但遇到具体事情时,又会陷入法执;真破所知障的人,无论独处还是与人相处,无论顺境还是逆境,都能保持离执的状态,不会反复无常。比如独处时,懂道理的人能观“一切皆空”,但遇到争论名相的场景,又会执着“我的见解是对的”;真破所知障的人,无论独处还是遇到争论,都能观“一切皆空”,不执名相、不执见解。
3. 是否生起慢心:懂道理的人,容易执着“我懂了法空的道理,比别人强”,生起慢心,喜欢向别人炫耀自己的“智慧”;真破所知障的人,明白“法空是实相,人人本具,只是我先离执而已”,不会生起慢心,反而会更谦卑,尊重每一个人。比如懂道理的人会说“你们都不懂法空,只有我懂”;真破所知障的人会说“法空的道理很简单,只要放下执着,人人都能懂”。
4. 是否自然离执:懂道理的人,往往需要刻意提醒自己“要离执”“这是虚妄的”,才能暂时放下执着;真破所知障的人,无需刻意提醒,遇到任何境缘都能自然离执,不执不拒,如同呼吸一样自然。比如看到喜欢的东西,懂道理的人需要提醒自己“这是虚妄的,不能执着”,才能放下;真破所知障的人,看到喜欢的东西,自然不会生起“要得到它”的执着,欢喜心生起又自然消失,无需刻意预。
(二)懂了“法空”却仍会执着的三个原因
很多人觉得自己懂了“法空”(一切法无实有自性),但遇到事还是会执着,核心原因有三个:
1. 只是“理悟”,未“事修”:懂了“法空”的道理,只是“理悟”,相当于知道了“游泳的方法”,但没有下水练习(事修),遇到实际情况(如水),仍不会游泳(仍会执着)。破所知障需要“理悟+事修”,理悟是明白道理,事修是在常中反复练习离执,比如懂了“法空”,便在工作中不执成败、生活中不执得失,通过一次次事修,让离执成为本能,才能真正破障。
2. 微细法执未除:懂了“法空”的道理,可能破除了粗重的所知障(如执着“法门是唯一”),但微细的法执仍在,比如遇到别人否定自己的观点,虽然嘴上说“我不执着”,但内心深处仍有“我是对的”的微细执着,只是自己没有察觉。这些微细执着需要通过长期的观照和事修,才能逐步净除。
3. 本无明未断:“法空”的道理是“破执的工具”,但如果本无明(微细无明)未断,法执的源仍在,遇到境缘时,无明仍会引发执着。比如有人懂了“法空”,但因本无明未断,遇到利益冲突时,仍会下意识地执着“我要得到利益”,这便是无明源未断的表现。只有通过持续的止观双运,逐步断尽无明,才能彻底破除执着。
十二问:所知障破尽后,会进入什么境界?与烦恼障破尽的境界有什么不同?
危房说:所知障破尽后,会进入“圆觉初成,真智显现”的境界——心无分别,不执一切名相、见解、法门、阶段,圆觉自性自然显现,如明镜除尘,照见万法实相;虽仍有五欲六尘的显现、身口意的作用,却不被所知障缠缚,于诸法中自在无碍,如危房除尽法执“白蚁”,地基稳固,风雨不能侵蚀。
(一)所知障破尽后的五大境界特征
1. 心无分别,自在无碍:无有对名相、法门、阶段、空有、智愚的分别执着,于顺境不贪、于逆境不嗔、于诸法不痴,心不被任何境缘束缚。比如遇到别人否定自己的修行方法,不生气、不反驳;遇到利益冲突,不贪着、不争夺;看到智慧高深或愚钝的人,不傲慢、不自卑,内心始终平静自在,如《金刚经》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2. 真智显现,照见实相:圆觉真智(圆满觉悟的智慧)自然显现,能照见诸法缘起性空的实相,不执遍计所执的虚妄,能识依他起的缘起,能见圆成实的真如。比如看到山河大地,能照见其是因缘聚合的幻相,无实有自性;听到别人的观点,能照见其是因缘所生的方便,无绝对真理,真智如光,照见万法实相,无有遗漏。
3. 三业清净,善业自然:身口意三业(身体、语言、思想的行为)清净,不造恶业,善业自然流露——身行布施、持戒、忍辱,无需刻意造作;口说正法、善言、软语,不妄语、不恶口;意生慈悲、智慧、菩提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心),不生贪嗔痴。比如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自然会伸出援手,不执“我在行善”“他应该回报我”;看到别人犯错,自然会以善言劝导,不执“我在度化他”,善业如流水,自然流淌。
4. 法界无碍,圆融不二:悟入“事事无碍法界”(华严宗所说的最高境界),一切事物皆相互包容、无碍自在,微尘与世界同源,刹那与劫数同体,无有分别障碍。比如能在一粒微尘中看到整个世界的实相,能在一刹那中体会劫数(极长的时间)的流转,明白“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道理,圆融不二,自在无碍。
5. 自利利他,觉行圆满:所知障破尽后,不仅自身离执自在(自利圆满),还能以圆觉真智度化众生(利他圆满),不执“我在度生”“有众生可度”,只是随缘说法、随缘利他。比如看到众生因所知障困惑,自然会以通俗的语言讲解佛法,令其破障觉悟;遇到众生受苦,自然会伸出援手,令其离苦得乐,利他之行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二)与烦恼障破尽境界的核心区别
烦恼障破尽的境界,是“自利圆满,断尽生死”,主要表现为断尽贪嗔痴等情绪执着(我执),脱离三界六道的生死轮回,如声闻弟子证得阿罗汉果,虽断尽烦恼障,却仍有所知障未破,只能自利,不能圆满利他;而所知障破尽的境界,是“自利利他圆满,觉行圆满”,不仅断尽情绪执着,还断尽认知执着(法执),能以真智度化众生,如菩萨证得初地及以上果位,或佛陀证得究竟佛果。
具体区别可总结为三点:
1. 破执的层面不同:烦恼障破尽,破的是“情绪层面的我执”(执着于自我的情绪和利益);所知障破尽,破的是“认知层面的法执”(执着于诸法的实有自性),同时彻底断尽我执的源。
2. 能力的范围不同:烦恼障破尽的人,能自利(自身离苦),但因认知执着未破,不能圆满利他(度化众生),比如阿罗汉虽断尽生死,却因执着“涅槃是实有”,不愿再入三界度生;所知障破尽的人,能自利利他,既能自身离执自在,又能以真智度化众生,如佛陀成道后,说法四十五年,度化无量众生,无有疲厌。
3. 境界的圆满程度不同:烦恼障破尽的境界是“小乘圣果”,是觉悟的初级阶段;所知障破尽的境界是“大乘圣果”,是觉悟的高级阶段,逐步向究竟佛果迈进。比如烦恼障破尽是“出火宅,离生死苦”,所知障破尽是“归净宅,证菩提智”,前者是脱离苦海,后者是成就智慧,圆满觉悟。
十三问:所知障破尽后,还会复发吗?如何巩固破障成果,避免再次陷入所知障?
危房说:所知障破尽后,若不加以巩固,仍有复发的可能——这里的“复发”,并非指已经破尽的所知障重新生起,而是指微细的习气(无始以来积累的法执习惯)未净,遇到特殊境缘时,可能会暂时生起微细执着,若不及时观照,便可能重新陷入所知障。
比如有人破尽所知障后,因长期的习气,遇到别人争论名相时,可能会下意识地生起“我能纠正他”的微细念头,若能及时观照,察觉这是习气显现,不执着、不跟随,念头便会自然消失;若未能察觉,便可能顺着这个念头参与争论,重新陷入法执,所知障便会“复发”。
巩固破障成果、避免复发,核心有三个方法:
1. 持续观照,净除微细习气:所知障破尽后,仍需保持常观照,尤其是在容易生起法执的境缘中(如争论名相、执着法门、追求阶段),更要提起观照,察觉微细习气的生起,观其虚妄,不执不拒。比如遇到别人赞美自己的“智慧”,生起“我很有智慧”的微细念头,立刻观照“赞美是因缘所生,无实有自性,我无实有自性,何谈智慧”,念头自然消失。《大圆广觉经》云“破障如除树,虽拔起,仍有须残留,需以观照之水持续浇灌,令须彻底枯萎,方无复发之虞”。
2. 常行利他,不执自利:所知障的核心是“法执”,而利他之行是破除法执的最佳方式——在利他中,不执“能施之我”“所施之物”“受施之人”,不执“我在行善”“我在度生”,能进一步净除残余的微细执着。比如布施时,观照“我、财物、受施者皆是因缘聚合,无实有自性”;说法时,观照“能说之我、所说之法、听法之人皆是虚妄,无实有自性”,利他之行如打磨宝珠,令圆觉真智更显光明,残余习气自然净除。
3. 不执“无执”,随缘自在:最关键的是,不执着“我已破尽所知障”“我不能再陷入执着”,知“破障”“无执”亦是方便假名,无实有自性。若执着“我已无执”,便会生起新的法执,反而成为复发的隐患。比如有人破尽所知障后,执着“我不能再执着任何东西”,刻意压制自己的任何念头,结果内心压抑,反而生起新的执着。正确的做法是“随缘自在,不执不拒”,念头生起不执着,情绪生起不跟随,自然离执,无需刻意造作。
如佛陀成道后,虽仍有身口意的作用,却始终不执任何一相,便是巩固破障成果的典范——无有“我已成佛”“我不能执着”的执着,只是随缘度化众生,自在无碍。
十四问:破完所知障,接下来要破的是业障,业障与所知障有何不同?破业障的核心是什么?
危房说:三障之中,烦恼障是“表障”,所知障是“里障”,业障是“果障”——业障是身口意造作的业力(善恶行为的潜在影响)所形成的障碍,与所知障的核心区别,在于“一个是‘果’,一个是‘因’”:所知障是业障生起的“缘”(助缘),业障是所知障和烦恼障造作的“果”;所知障是认知的执着,业障是业力的积累,二者虽相互关联,却有本质不同。
(一)业障与所知障的核心区别
1. 本质不同:所知障的本质是“法执”,是认知层面的执着,比如执着“法门是唯一”“名相是实有”,属于“心识的障碍”;业障的本质是“业力”,是身口意造作的善恶行为所留下的潜在影响,比如生、偷盗、妄语等恶业积累形成的障碍,属于“行为的障碍”。
2. 生起原因不同:所知障由“本无明”(微细无明)生起,是对圆觉自性的微细迷惑,将心识变现的法相执为实有;业障由“烦恼障和所知障”生起,众生因烦恼障生起贪嗔痴,因所知障生起邪见,进而造作身口意恶业,业力积累便形成业障。比如有人因所知障执着“生不算恶”(邪见),因烦恼障生起嗔恨心,进而造作生恶业,形成业障。
3. 表现形式不同:所知障的表现是认知层面的执着,比如执着道理、法门、阶段,相对隐蔽;业障的表现是业力引发的种种不顺,比如修行障碍(打坐入定困难、读经看不懂)、生活不顺(健康问题、人际关系紧张、事业坎坷),相对直观。
4. 破障方式不同:所知障的破障方式是“转认知”,通过止观双运、观法无我,打破认知执着,转识成智;业障的破障方式是“净业力”,通过忏悔、行善、利他,净除过去造作的恶业,积累善业,令业力不再障碍修行。
(二)破业障的核心:忏悔、行善、观业空
业障的核心是“业力积累”,破业障的核心便是“净除业力”,具体可分为三个层面,相辅相成:
1. 实相忏悔,净除业因:忏悔是破业障的基础,核心是“实相忏悔”——不是简单地说“我错了”,而是观照“业力本空,无有能造业之我、所造之业、受业之果”,明白业障是因缘聚合的幻相,不执“我有罪”“我有业障”,同时生起改过之心,不再造作新的恶业。比如曾造作生恶业,忏悔时观照“能之我、所之众生、生之业,皆是因缘聚合,无实有自性”,不执罪相,同时发誓不再生,这便是实相忏悔。《大圆广觉经》云:“实相忏悔者,观业空而不执,生改过而不迷,业因净除,业障自消。”
2. 广行六度,积累善业:行善是净除业障的关键,通过广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积累善业,以善业之力净除恶业。比如通过布施帮助他人,净除偷盗、吝啬的恶业;通过持戒远离盗淫妄,避免造作新的恶业;通过忍辱包容他人,净除嗔恨的恶业。行善时需不执“我在行善”“我有善业”,知善业亦是因缘聚合的幻相,无实有自性,方能究竟净业。
3. 观业无常,不执业果:净除业障的终极是“观业空”,观照一切业力、业障皆是无常变化的,无实有自性,不执“我有业障要净除”“我已净除多少业障”。比如遇到修行障碍(如打坐不能入定),不执着“这是我的业障”,焦虑烦恼,而是观照“障碍是因缘聚合的暂时显现,无实有自性,只需随缘修行,业障自会净除”;业障减轻时,也不执着“我净除了业障”,知这也是因缘生灭,无需执着。
《大圆广觉经》云:“业障如霜雪,忏悔如阳光,行善如暖风,观空如消融,阳光照、暖风拂,霜雪自会消融,业障自会净除。” 这也告诉我们,破业障无需急于求成,只需以实相忏悔净除业因,以广行六度积累善业,以观业空离执自在,三者相辅相成,业障自会逐步净除,为最终证得究竟佛果打下基础。
结语:所知破尽真智显 危房稳固见圆常
所知障如法执顽石,破之则圆觉真智显现;如危房暗障,除之则宅基稳固清明。此番十四问,从所知障的定义、表现、源,到顿渐法门、常实、误区规避,再到破障境界与巩固方法,皆以通俗之语承载专业义理,以常场景为修行道场,愿众生能明其理、行其法,在五欲六尘中逐步破除所知障。
《大圆广觉经》云:“烦恼障破,离生死苦;所知障破,证菩提智。生死苦易脱,菩提智难证,唯有破尽所知障,方能于圆觉中自在,于净宅中安住。” 破所知障的过程,是转认知、离执着的过程——不执名相为实,便见语言之外的真义;不执法门为尊,便得万法同源的通达;不执阶段为限,便获一念顿悟的自由;不执空有为边,便悟真空妙有的真谛。这并非否定“所知”,而是超越“遍计所执”的虚妄,于“依他起性”中见“圆成实性”,如凿开裹珠之石,令圆觉真智的宝珠自然发光。
诸经同源,皆归此理:《金刚经》以“无住生心”破名相之执,《楞严经》以“二十五圆通”破境界之执,《维摩诘经》以“不二法门”破分别之执,《华严经》以“法界无碍”显破障之境,无不直指“所知非真知,离执方见真”。所知障的破除,从来不是“弃知废学”,而是“转识成智”——以所知为舟,渡河而弃舟;以知见为指,见月而忘指。若执舟不舍、执指为月,便如以朽木加固危房,终难逃脱倾颓之险;唯有放下对“知”的执着,方能令心性危房的地基彻底稳固,任风雨侵蚀而不动摇。
所知障破尽,非是“无知无识”,而是“知而不执”——能明辨万法缘起,却不执其自性;能通达诸经义理,却不执其文字;能善用修行法门,却不执其优劣;能洞察修行阶位,却不执其高下。此时圆觉真智显现,照见法界无碍,于一微尘中见三千大千世界,于一刹那中含无量劫数,如《华严经》所言“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这便是“广觉”之境——自利圆满,能于危火中得自在;利他无尽,能以真智度化众生,令更多人破除所知障,共入圆觉之门。
此番破所知障之法,既是前破烦恼障的深化,亦是后破业障的基。所知障破,则法执断;法执断,则业力种子无所依附,业障自易净除。下一篇,我们将详解三障中的最后一障——业障,探究业力与所知障、烦恼障的缠缚之因,阐释实相忏悔、广行六度等净除业障的实法门,令三障次第尽除,圆觉渐次圆满。
愿众生皆能以耐心为斧,以智慧为锤,凿开所知障的顽石;以观照为水,以行善为肥,滋养圆觉真智的苗。于读经中离文字之执,于修行中离境界之执,于生活中离分别之执,逐步破尽所知障,令心性危房稳固常安,于红尘浊世中守得清明,于无明迷雾中见得曙光,终能证入大圆广觉,得究竟涅槃,离一切苦,享一切乐。
尔时,大众闻说此义,皆大欢喜,信受奉行,于座中便有无数众生,或破粗重所知障,或断微细执着,圆觉真智渐次显发。有菩萨起身白言:“愿以今破障之悟,广度一切众生,令皆知所知非实,离执即显真。” 大众皆随其愿,顶礼危房说,作礼而去,誓愿精进修行,待破业障,共证圆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