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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布衣徐牧姜采薇小说大结局免费试读

《一品布衣》中的徐牧姜采薇是很有趣的人物,作为一部历史古代类型的小说被李破山描述的非常生动,这部小说是难得的精品之作,没有套路,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文笔没得说。《一品布衣》小说以3490052字,最新章节第1447章 位登九五(大结局)的已完结状态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欢看这本小说。

一、作品简介

小说《一品布衣》是著名网文作者李破山所著的一本小说,主角是徐牧姜采薇。主要讲述了:按着徐牧的要求,第二天一大早,五个赶马夫都驾着车,准时赶来。徐牧走出屋头,脸色一阵欣慰。他原本还担心着,会不会有人觉着太过涉险,便撂担子不来了。还好,都算好汉子。“司虎,发马褂。”司虎努着嘴,将五件新……

一品布衣小说免费阅读

二、书友评论

读了百来章吧,不错,剧情跌宕,而且该细致描写的情感也是一个没落下,把握得十分好,差不多时就给你情感上一个共鸣点。推荐阅读,前面几十章读得可能会有点憋屈,觉得不好看。但是若沉下心慢慢读下去你会发现真的不错,作者文笔也是有保证的。对了,人物描写也十分生动。
至少读到现在(一百来章)来还不错,如果后面没啥大问题的话能算是一本好书。
最后,做总计——
就前一百来章来看,是一本不错的穿越经商小说,其内容丰富程度吊打一大堆魂穿经商文。(本人很少给出这么高的评价)

都是夫妻结果男主穿越过来了,看到女方不想接触,都有膈应,自己还不喜,只要想到什么想法就会说前世会一点,咋不说开局就是一个金手指

看一半看的太压抑准备先放放看点别的,但还是得过来给个五星,甚至五星我觉得都不够。可以说这甚至不像是一本应该出现在小说,这是一本可以认真看的书,是一本把“侠”给写活了的好书。(当然,感觉这书也可能不太适合睡前放松看,看着很上瘾但是看完一大段剧情后并不感到放松,整体尤其前期比较压抑)
书的整体文笔文风都带着一股侠气,所以哪怕书的剧情其实有些地方不够“完美”(至少作为看客的时候会觉得很多地方不太合理,比如我其实就觉得主角一开始作为穿越者对于封建王朝不应该有这么强的归属感),但是认真看的时候对各人物的塑造,对环境氛围的描写,行文里的侠气会让人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会感觉大丈夫当如是也。也不知道是作者有意如此,还是文风天成,总之让我有了当年第一次看古龙时的感觉,不做世间旁观客,一袭白衣走一遭。

看了百来章 后续跳章看 最后越过几百章直接选尾章看。至此给出2星最高分。开局眼泪戏码 本以为是本好书 可到酒坊中心 此书好分就掉了 再接着一路走马观灯 实在没看出啥味。因为主角是穿越人士 所以期待画面没咋看到 看到大多是古代为人处事 战争方式。如开局把主角设定为不是穿越人士 而是原生态人士 换一种主角开局身份 那后续行军打仗等故事就符合整部书的整体内容。

虎儿突然就第一了 徐牧从三千入北狄就比较平庸了 精锐冲阵的比较少 其他还好 有家国 兄弟 有智计 血勇 忠诚 可以一看

三、作品赏析

按着徐牧的要求,第二天一大早,五个赶马夫都驾着车,准时赶来。

徐牧走出屋头,脸色一阵欣慰。

他原本还担心着,会不会有人觉着太过涉险,便撂担子不来了。

还好,都算好汉子。

“司虎,发马褂。”

司虎努着嘴,将五件新褂儿一一发到五个赶马夫手里。

“我识些字……东家,这写的是徐家、徐家——”

“徐家坊。”徐牧露出笑容,“我得空便去衙门公证,今日起,列位便是我徐家坊的人。”

“东家,这敢情好!这褂子,布料还挺不错的。”

当然是不错,这褂子的布料,至少花了一两银子。穿越而来,徐牧深知团队的重要性,团队统一了,做起事情来,才能事半功倍。

“东家,我们等会做什么!”穿上褂子,为首的一个光头大汉,认真问道。

徐牧记得,这大汉好像叫陈盛,隐隐是几个赶马夫的领头。

“陈盛,让兄弟们带足两日的干粮,还有哨棍,半个时辰后,随我出城。”

“出、出城?”陈盛脸色一惊,要知道,望州城外,可是有几十万的难民,饿殍千里。

“东家,出城要作甚?”

“收粮食,酿酒。”

徐牧已经打听过,其他的一些大的老酒铺,都是要出城收粮的,毕竟整个望州城被难民围着,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能收。

要收,只能出城。

望州城外,远一些的地方,亦有不少乡镇,多多少少都会有储粮。

富贵酒楼五十坛私酒,那就要三百斤左右的粮食,而且,徐牧的目标,又何止单单一个富贵酒楼。

这也是为什么,他要重金雇用马车夫的原因。

“我们都听东家的!”

徐牧点点头,准备走出院门,却突然想起什么,回头往后看去。

小婢妻姜采薇立在院子正中,神色间写满了担忧。

“夜晚自个在家,记得关好屋子,如有贼人入屋,便往后头巷子跑,跑去官衙那边。”犹豫了下,徐牧开口。

“奴家记得了……徐郎等等。”

姜采薇一下子变得焦急,慌忙跑回屋里,取了一个小瓷瓶,慌不迭地跑到徐牧面前。

“先前买的,是止血膏,当家的小、小心一些。”

“你也记着我说的。”

“徐郎别担心,奴家一定记着。”

徐牧沉默地转过身,坐上了陈盛的马车。

离开院子远一些,他终于敢抬起头,看着院子里的小婢妻。

却不曾想,姜采薇一直仰着头,目随马车离开。

目光一碰,徐牧急忙侧过脸,将身子坐得端端正正。

“东家,若是不放心嫂子,可以让我家那口子,过来陪夜。”驾着马车的陈盛,突然开口。

“再说吧。”徐牧沉沉叹了口气,他发现和姜采薇绑在一起的绳结,好似是越来越紧了。

“东家,您坐稳了。”

“出城——”

五架马车速度飞快,不到多时,便驶出了望州城南门。

……

“东家,都是尸体。”驶出城门四五里,面前的景象,却越发让人心惊。

徐牧原本还以为,北门的那边的难民,不会有多少绕到南门,毕竟半座城的距离,对于难民来说,也是极吃力的。

但他想错了,不知何时起,已然是越来越多的难民,密密麻麻地堆在了南门外。

沿途之中,靠近官道的树木,几乎都被刨了树皮,扒了绿叶。

不时有饿死的难民,被人草草掩埋在泥坑里,有的泥坑被雨水浇开,还会露出乌黑水肿的尸肉。

尸体上,一些干净点的肢节,还留有浅浅的牙印。

五列马车缓缓停下,直至天色渐暗。

“东家,别埋了,埋不完,埋到天黑也埋不完。”

徐牧停了手,立在一处新土前,神情久久沉默。

没穿越以前,他以为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写诗人的一种浮夸,如今亲眼所见,才知道真的会发生。

假设他穿越的是一个王霸之气的皇帝,或许还能把朝纲振一下,但他只是棍夫,烂到泥巴地里的大纪棍夫,一切都无能为力。

“挂上马灯,出发。”徐牧声音发冷。

“传东家的话,挂马灯,勒紧缰绳。”陈盛回过头,冲着后面呼喊。

马灯悬在马脖上,在昏暗的夜色中,透出一洼洼的亮堂。

“呼号——”

“天公老爷坐堂前。”

“唤我三更去载仙。”

“满城尽是云烟色。”

“一骑老马过人间。”

“吼吼!”

五个赶马夫,肆意的呼号声,破开愈渐死寂的黑暗,往着前方,匆匆急奔而去。

徐牧转着目光,心底有股说不出的难受,越来越沉,压得胸口透不过气来。

……

“东家,到了。”勒住缰绳,陈盛小声开口,他看得出来,徐牧的面色有些不好。

“下车吧。”将脑海中的情绪驱散,徐牧缓过脸色,率先跃下了马车。

面前的镇子,叫周公镇,离着望州城,已经有快五十里远。

由于是夜晚,远远看去,零零散散的灯火,如星辰点缀一般,无规则地散落各处。

出示了牙牌,又送了些碎银,守着城口的几个大头兵,才嬉笑着让徐牧等人入了城。

“东家,我以前来过这里,离着城门不远,有间小客栈。”陈盛几步走近。

“马车放到驿口,记着,都把哨棍带上。”

徐牧终归是不放心,特别是出了城,看见几十万难民的惨状,这种感觉越发强烈。

但没法子,他要造私酒赚银子,收粮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陈盛,告诉哥几个,晚上睡觉时轮流值哨,两个时辰一轮。”

这种弱肉强食的年头,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做捕猎的野兽,另一个,则是做躲在树洞里的小白兔。

徐牧不想做兔子,所以,只能尽最大的努力,让自己活成一只别人不敢轻易进犯的野兽。

小说《一品布衣》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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