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超高的穿越小说《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朱权徐妙锦是剧情发展离不开的关键人物角色,“老刑”作者大大已经卖力更新了1551814字,目前最新章节是第754章 横跨七海,阅遍千秋,且本书已完结。喜欢看穿越类型小说的书虫们冲冲冲! 这本书又名《回到明朝当藩王》。
一、作品简介
强烈推荐热门小说《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这本小说的著作者是老刑,主角是朱权徐妙锦。主要讲述了:“张真人,带老李去盘点一些咱的粮食!”李善长闻言大喜,“殿下放心,咱老李今日定能盘点清楚!”一座府邸,能有多少粮食?李善长早就将朱权赈灾的事情,忘到了九霄云外。张三丰也不提醒,嘴上挑衅道:“怎么?你用……
二、书友评论
主角的设定太矛盾了,既然要保朱元璋,朱标,为什么不救马皇后,朱雄煐?一边喊着女人只会影响他拔剑,然后突然插入几个女角色,不觉得突兀么?几个反贼,女的你就不杀了?而且主角是藩王啊,这些个配角也太跳了,李战神直接朝堂上明牌当狼,朱元璋能看不出来?几个倭国人也敢去藩王门前闹事?兄弟这可是封建王朝,不是现代社会,,溜了溜了,本来以为发现本好书
莫非那三个王爷早就知道朱标早死?搁那争军权就差明抢了,这表现这么明显了老朱还能容忍?还养蛊把大宁分三份给三王,最后过两年让主角去接手,别的不说前面主角各方面基本无敌了,主角反而苟了十六年,口口声声说怕累,这么聪明一主角会不知道想不累最聪明的办法就是混吃等死人们不可能会管一个废物,要么就是把自己的本事显露出去掌握一番势力自己做主,结果主角一边苟一边显露自己的本事,说没野心想混吃等死,偏偏又把自己本事显露出去。干脆主角在大明外直接建国算了,要不然当一个宁王和当一个皇帝唯一的区别就是当皇帝可以自己做主,当宁王得当孙子。主角说白了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干嘛,是想辅佐太子那就彻底点,想自己做主那就别在那苟了
写的太差了,朱标还活着呢老二老三老四敢这么争,是怕朱元璋的刀不够快吗?
怎么说呢,感觉知道为啥这本书为何超不过九分了,按照爽文活不过五万字的定律来讲,前期肯定不能放一丁点错误,但是这本书的话,在前期出了个女主,没毛病但是这女主的性格有点减分,自己见解啊,反正我是被女主劝退的,其他都非常好,我本来准备看完的,其他的都不很好
前面看着还挺不错的,我也有意给朋友推荐,可是越看越那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反正我觉得有那么点点降智,一个国公敢怼藩王?虽然这藩王没有就蕃,但也不至于让个国公给各种挤兑吧?真有这么牛?看着看着直接就有点看不下去了(个人观点,不喜勿喷啊)
三、作品赏析
“张真人,带老李去盘点一些咱的粮食!”
李善长闻言大喜,“殿下放心,咱老李今日定能盘点清楚!”
一座府邸,能有多少粮食?
李善长早就将朱权赈灾的事情,忘到了九霄云外。
张三丰也不提醒,嘴上挑衅道:“怎么?你用一日,就能盘点清楚?”
李善长自傲道:“小小府邸之粮,何须一日?我只需半日即可!”
张三丰竖起大拇指,“好!老道我就喜欢你这臭酸儒的傲气!”
两个老头,一前一后,来到府邸后方。
只见张三丰跺脚三下,地窖的门赫然打开。
李善长着实吓了一跳,没想到朱权府邸别有洞天。
“请吧,臭酸儒!”
“带路,臭道士!”
李善长点燃火把,这才看清了地窖……
恢宏巨大,哪里是地窖,分明是地宫!
晾晒好的粮食,分裂有序!
稻米,麦子,粟米应有尽有。
还有金黄色,不知名的谷物。
甚至带着污泥的作物,老李都不曾认识。
“大丞相,你可见过此物啊?”
张三丰笑着抓了把金黄色的谷物。
李善长摇头道:“这等谷物,我在大明未曾见过!”
张三丰笑道:“此乃玉米!可煮,可烤,还可磨成面,做成各类面食!”
李善长还未反应过来,张三丰抬腿便走。
“老道我还要去给公子看门,你自己慢慢盘点吧,哈哈哈!”
李善长欲哭无泪,这整座地宫,布满了粮食!
哪怕是他精明强干,也不可能在半日内盘点清楚!
“原以为殿下是从世家大族手中求得粮草。”
“却不承想,这些都是殿下自己的粮食!”
“若不是此处没有兵器,我都以为殿下要筹集粮草造反了!”
李善长摇头苦笑,吹出去的牛皮,泼出去的水。
老李只得开始了忙碌盘点。
大堂之内。
张三丰恭敬地站在朱权身边。
“公子,地窖那么多的粮食,那臭酸儒要盘点到什么时候?”
朱权打了个哈欠,“我就是不想让他来烦我。”
“当朝大将军给我当徒弟,韩国公在府上当管家。”
“父皇对我没意见才怪!”
朱权可不想收两个累赘,浪费了去天香阁共度春宵的时光。
“公子!蓝玉来学习兵法了!”
蓝玉嗓音声如洪钟。
张三丰见状,问道:“公子?”
嘘!
“装作府邸没人!”
蓝玉站在门口,委屈不已。
“公子!您开门啊!徒儿来学洪武长拳了!”
“公子!蓝玉真不是来混吃混喝!”
“上次我也就吃了七碗炸酱面!”
太子东宫。
蓝玉受邀赴宴,心里还在想着洪武长拳的招式。
这拳法不仅能够徒手搏杀,还能与兵刃一起运用。
詹徽好奇不已,蓝玉之前,可是对朱权嗤之以鼻。
如今却成为了朱权的忠实拥护者。
三人坐定,朱标直接开口道:“蓝玉,跟十七弟学的如何?”
“洪武长拳,当真能够运用到我军之中?”
蓝玉闻言,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回太子殿下,若我军将士都能掌握洪武长拳,定能所向披靡!”
“北元鞑子胜在骑兵,可洪武长拳配合长枪,就成为了骑兵的噩梦!”
詹徽闻言大惊,没想到十七皇子独创的武艺,竟然能得到蓝玉推崇。
“殿下!末将有话直说!您未卜先知,就能看出十七皇子这块璞玉,真乃大明之幸也!”
蓝玉举杯,“末将敬您一杯!”
朱标无奈道:“我对十七弟好,只因他是我的兄弟。”
可惜无论朱标怎么解释,詹徽和蓝玉都理解成了太子慧眼识珠。
“父皇诞辰将近,我也要做些准备。”
朱标话锋一转,问道:“你们二人,如何看待纳哈出的处置?”
小说《朱元璋寿辰,我送他敌国头颅当贺礼》试读结束!